《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实施意见)


2024-05-31

公司立项怎么办理

方法如下: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六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

法律分析: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相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其中,经营性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相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法律分析: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法律分析:具备公司资格;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养殖场的立项报告书,对养殖场的总体规划,还有对养殖场项目的项目简介;立项时到当地政府发改委立项。

项目备案管理规定

1、《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是国家规定的非行政许可类事项,适用于各类企业、机构、社会团体等在境内外实施投资(含合作)建设项目。其备案审核均由发改委和省级发改委负责,审核环节详细规定备案条件、程序及审核结果等方面的问题。

2、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3、各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第七条 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4、第七条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参建单位或者其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施工合同、工程工期等发生重大变化的,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企业必须按照项目备案表建设内容修建吗

施工单位需要提供投标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异地施工还需到当地建管部门备案,单项备案或省厅企业备案)以及报受安全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在所有手续齐备后,您可以办理施工许可证,并缴纳相应费用。施工许可证是施工项目的重要凭证,必须在施工前办理。

按照《决定》的规定,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除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外,实行备案制。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并实施。备案制既不同于传统的审批制,也不同于核准制。备案制的程序更加简便,内容也更简略。

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备案表》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备案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表》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如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在《备案表》有效期届满10天内向原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延续。

第二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核准和备案职责,对企业在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核准和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